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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2026年2月6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提出“智能辅助评标。人工智能全面提取招标投标文件要素,深度解析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响应度,辅助专家开展评审或生成结果供专家参考,提升评标的公正性”、“评标报告核验。自动预警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专家打分偏离度过大等问题,提示评标专家进行复核确认并修改完善”。
根据《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评标主观打分主体责任,推动评标人独立评审权依法规范应用,强化对评标行为的监督,我市决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试点实施两项监管新机制,借助人工智能提升评标活动的高效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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